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5年度“NSFC-辽宁联合基金”项目的总体工作安排,结合宁波工研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研究领域(具体申请代码请查阅项目指南)
(一)先进装备制造领域
1.工业机器人理论与关键技术基础研究。
2.高端装备设计理论与方法。
3.高性能零部件精密高效加工理论与技术基础。
(二)新材料领域
1.辽宁特种与优势资源综合利用。
2.先进材料制备共性技术。
(三)精细化工领域
(四)医药领域
1.利用辽宁特色资源,开展辽宁道地药材道地性、炮制原理、药效物质基础与作用评价体系研究。
2. 辽宁地区重大高发疾病防治的基础研究。
注: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为2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6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申请人只填写“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及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
NSFC-辽宁联合基金面向全国,鼓励申请人与辽宁省内依托单位开展合作研究。对于合作申请的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有关问题。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本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辽宁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当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 申报时间节点
1、9月5日前,申请人以邮件形式上报科技发展部申报意向,科技发展部开通系统账户权限;
2、9月22日,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
3、9月23-28日,科技发展部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提交一式2份的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9月29日,正式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详细申报要求和申请代码,请见附件申报指南。
联系人:李赫、王古月 电话:86685172(8172) Email:wanggy@nimte.ac.cn
附件:NSFC-辽宁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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