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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关于2020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注意事项
日期:2020-03-09, 查看:3452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为组织好2020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近期拟申报老师们普遍咨询的问题,经请示市科技局,对相关撰写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限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限1项(排名第一位),即市级其它在研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2.2018、2019连续两年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或公益类项目未获资助的人员,不得作为本次自然科学基金的第一负责人。

        3.排名前3(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排名在2、3、4位)的项目数限2 项,即已在2项市级其它在研科技计划中位列项目组前三位的人员,不得在本次自然科学基金中位列项目组前三位。

二、申报条件

        1.2020年度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申请市级财政资助额不超过4万元,重点项目项目申请市级财政资助额不超过20万元

        重点项目针对领域:信息科学、新材料及智能制造、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具体重点方向见申报通知,不符合申报领域的将直接被初筛)。

        2.项目第一负责人须为依托单位的在编在岗员工,并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经由3名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提供推荐意见表及专家职称复印件),也可申请本次自然科学基金(具有博士学位,但非高级职称,不用提供专家推荐信)。

        3.重点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55岁(196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成员,最多只能有3个人;同时,在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成员的数量尚未达到3个人的情况下,不得填写其他成员。

        5.项目的起止年限不超过3年,建议一般项目2年,重点项目3年;项目开始时间可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设定为2020年5月-2020年12月中的任意月份,建议一般项目为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重点项目为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项目申请表及附件填写要求

        1.经费开支预算:开支预算总和须与项目总经费一致;其中的管理费、激励支出之和,不得超过申请经费减去设备费的30%

        2.可行性报告中的“计划进度安排”时间要同基本情况表中的起止年限相一致,相邻两个进度段之间不要出现时间空档。

        3.如有合作单位,请确保合作单位名称与上传的合作协议中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合作协议模板请见附件5。

        4. 申报重点项目需申请者提供前期研究主要学术论文或获奖成果3-5项。请在附件中“重点项目需提供前期研究主要学术论文或获奖成果3-5项”处上传。

        5. 2020年宁波市基金项目无需查新报告,但重点项目建议在能找到相关查新机构的情况下,可以附上相关的查新报告。目前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www.chaxin.ac.cn)可以办理查新报告,有意向的老师可根据网页中的联系方式办理查新报告,如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所内图书馆李雨桐老师(18268661314,liyt@nimte.ac.cn

        6. 如需上传单位法人证书(仅用于2020年宁波市基金项目的申报),请查阅附件6。

       联系人:蔡益亮,14727022800/caiyiliang@nimte.ac.cn;王古月,15168552932 /wanggy@nimte.ac.cn

       附件:

       1.2020年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查文件

       2.延迟申报说明

       3.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可行性报告

       4.专家推荐意见表

       5.合作协议模板

       6.单位法人证书(仅用于2020年宁波市基金项目的申报)

科技综合处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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