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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申报202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4-13, 查看:2396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宁波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2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申报链接:http://kjj.ningbo.gov.cn/art/2022/4/13/art_1229589477_58956900.html),结合所内情况通知如下,请积极申报。

       一、项目类型、资助方式与标准

       1.项目类型及资助方式

       项目类型: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及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

       资助方式:一般项目,立项后事前一次性资助;其他项目,分阶段拨付,立项后首批拨付60%。

       2.资助标准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8万元。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数理科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0万元。资助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立项总数的15%。

       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基金项目资助额度最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年度经费预算确定。

       二、资助方向

       1.一般项目。主要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瞄准科技前沿,在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2.重点项目。支持45周岁以下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围绕重点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先进材料、精密制造、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网络、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基因技术、精准医疗、低碳能源、氢能与储能、绿色化工与环境治理、合成生物学、农业生物性状、海洋资源绿色开发、数理力学等领域及交叉科学领域。

       3.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支持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围绕前沿技术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

       三、项目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基金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良好,未列入相关部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原则上为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正式人员或长期工作人员。

       2.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的推荐信。

       4.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申请人须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且取得博士学位未满5年。申请人须为项目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项目获批后须承诺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

       5.科技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主要参与者指排名第2、3位的科技人员。

       6.2022年,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限1项。2020年、2021年申请基金项目均未获资助的申请人,2022年暂停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1年。

       7.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均未存在作为负责人承担的逾期一年以上尚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8.本年度项目起始时间为2022年9月1日,项目实施周期最多不超过3年。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1. 4月20日,申报系统开放。拟申报老师反馈申报意向(申请人和参与者姓名+申请项目类型)至各二级所科研主管。

       2. 5月20日前,申请人在线填报。

       3. 5月21-31日,科技综合联合各二级所形式审查。

       4. 6月1-2日,科技综合处上报。

       说明:由于宁波市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拟申请的老师务必在4月20日前反馈准确的申报意向至各二级所科研主管。所内将根据近3年各二级所申请数、立项数及结题情况综合考虑,分配项目申报指标。

       5月21日后将不在受理首次提交的申请项目,同时,本年度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没有退回修改的机会,请申请人务必按照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报。

       (二)申报方式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申请人应在线填写项目申请表,提交可行性报告,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专家推荐信、代表性成果材料等附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新用户须注册),上传相关附件,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主要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表。本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试点管理,无需填报经费预算。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身份证、申请人高级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重点项目,但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则需提供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的推荐信及推荐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且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1家,需提交项目合作协议。

       (5)重点项目申请人需提交不超过5项前期基础研究代表性成果及其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处 李春荣 夏可宏 电 话:89292207、89186830  

       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吕宏校 电话:87910893

       所内 庞琳 电话:86693608/15545156609      邮箱:panglin@nimte.ac.cn

 

       附件1: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doc

 

科技综合处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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