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材料所| English| 中国科学院
正在加载时间...
当前所在位置:办事大厅 -> 通知公告
【申报】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23, 查看:1182 字体大小:

所属各部门:

2020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在开始了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9/0101_86381.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优化建设布局,明确领域(学科)方向,择优遴选支持”原则,面向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战略需求,着力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提升从0到1原始创新研究能力的学科领域,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以及我省重点发展产业,突出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物联网、量子技术、电子材料及器件、高端装备、脑科学和脑机融合、生物技术、重大疾病防控和医养健康等研究领域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需在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支持下已经过建设和培育,且研究方向明确,研究内容与已有省级重点实验室不重叠,近期、中期、远期目标清晰,同时具备《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中相关申报条件:

(一)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2000万元以上。

(二)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60%。

(三)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四)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五)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须是综合科技实力强,基础条件好,相关学科领域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对没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予以优先布局,不支持高校一个院系多个或重复建设。

(六)依托单位在凝聚学科优势、汇聚科技资源、开展对外开放共享和对外服务等方面能力较强,并对重点实验室建设在政策和经费投入上予以充分保障支持。申报工作实行全流程诚信管理,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加强科研诚信审核,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节点

(一)申报意向登记:请有意向申报的实验室于5月31号前将申报意向电子邮件报至科技发展部,格式为预申报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

(二)网络上申报:

 本次申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网络申报。请申报实验室先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后点击“部门窗口”,选择“省科技厅”—“按业务类型”—“创新载体”—“省级重点实验室认定”—“在线办理”进行申报。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浙江省 XXX(核心研究方向)研究重点实验室”命名。

(三)所内把关:请各申报实验室于6月7号之前将省重点实验室申报表与答辩ppt电子邮件发送至科技发展部,由所内进行评审把关。

(四)网络申报审核:网上申报审核截止到2019年6月12日,请各申报实验室在此时间前完成网络填报。

五、联系方式

科技发展部 联系人:田天 联系电话:0574-86685172,18042092968

六、网上注册与技术咨询

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注册:0571-88808880

技术咨询:0571-87054113、85151402

七、附件

  1. 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uploadfiles/site4/201905/20190523100757-4708958983.docx
  2. 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申报表/uploadfiles/site4/201905/20190523100811-7921413503.doc
 打印本文本   |    收藏本文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