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材料所| English| 中国科学院
正在加载时间...
当前所在位置:办事大厅 -> 通知公告
【申报】关于转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2012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日期:2012-02-17, 查看:1217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2012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结合工研院实际,现就2012年度该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内容符合以下资助范围: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注: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所在单位不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3、符合限项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及国家重大科学仪器开发专项合计不得超过1项,不参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其他类型项目的限项。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不符合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类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3.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3个;参与者必须是本项目的实际贡献者,主要参与者不超过9人。
  4. 本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资助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在亚类说明中选择“自由申请”;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申请书所附正文提纲撰写;如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须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列出并详述其中的区别与联系。
  5.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申请书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1、2月25日前,拟申报人反馈申报意向,科技发展部初审后开通在线填报账号;
   2、3月10日前,拟申报人填报申请书并准备相关附件,如有合作单位,须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3、3月13日前,科技发展部审核;
   4、3月15日前,提交最终版电子稿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5、3月16日,与其他集中接收期内的项目一同报送国家基金委集中接收组。

 四、联系人:
    马月红(86685172,
mayh@nimte.ac.cnisis@nimte.ac.cn);

    陈 亮(86685160,chenliang@nimte.ac.cn

                                              科技发展部

                                             2012年2月17日

附件:通知

 打印本文本   |    收藏本文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