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今年科技“三会”最新精神,通过搭建和深化实质性的国际科技合作伙伴关系,切实提升中科院科技创新能力,扎实推进2017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中科院现拟启动2017年度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请通过ARP国际合作系统报送,不接受纸质件。
2017年度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一、定位
以“种子”基金的形式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含港澳台地区)围绕具体科学问题开展以我为主的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催生重大科技成果。
二、支持重点
围绕中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整体要求,配合中科院年度国际合作重点工作,优先支持以下项目申请:
1、围绕高层共识、战略论坛和前沿研讨会成果,推进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科技合作(见附件1);
2、依托中科院境外科教机构平台、国际人才计划资助的科学家,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研究。
3、围绕中科院“十三五”规划部署的重点突破、培育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研发需求,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的国际合作研究(后续随中科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布)。
三、资助力度
项目资助期3年,总资助额度100万元左右,每年支持30项左右。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经研究所同意推荐后方可申请。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中科院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中科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院国际合作项目;
3、合作方之间已有明确的合作意向,且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一定的合作成果;
4、ARP项目受理时间为7月15日-8月31日,9月1日起系统不再接收新的申报。
5、每个院属单位可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与港澳台地区合项目不计入限项,若有申报请与联系人联系)。
五、ARP申报注意事项
1、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需由项目申请人登陆ARP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对外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所有页签页面内容,“项目类别”栏中选择“对外合作重点项目”。项目实施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研究内容”页签请根据附件提纲线下填写完成,并整体复制替换掉ARP上的“研究内容”页签内容。
3、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上传附件后,申请人务必点击“打印预览”页签对系统生成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及格式进行确认,该报表将作为基本材料提交专家评审(未点击“打印预览”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将不会被导出)。
4、附件材料须通过系统上传后,随项目申请一同提交二级所负责人审批,之后提交国际合作主管(赵旭霞)账户;若有图片材料附件,需存入Word文档并加注图片说明后上传。附件材料整体内容不得超过3Mb,包括:
a.与合作方签署的有效的项目合作意向书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b.项目申报所需的其他附件材料(论文、获奖证明等)。
2017年度对外合作重点项目重点资助国别及领域(优先但不限于)
国家或组织 重点领域
美国 清洁能源、地球环境科学、健康与生命科学、能源材料
加拿大 化学、物理、材料、工程测量、基础生物医学、传染病
西班牙 天文科学与技术
葡萄牙 纳米科学
比利时 地理科学
英国 植物、信息技术
德国 大数据、生命科学、干旱区生态与环境演变
意大利 航空、航天,高能物理
俄罗斯 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法国 信息自动化、农业技术
ICIMOD 气候变化、环境、生物多样性
附件1: 《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联系人:赵旭霞 86693725
科技发展部
201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