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研究”重大研究计划的总体工作安排,现公布本重大研究计划2016年度项目指南(具体项目指南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zdyjjh/2016/info52608.htm),结合宁波工研院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请积极申报。
一、2016年度拟资助研究方向
本重大研究计划针对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关键基础问题组织前瞻性、交叉性的研究。鼓励来自不同学科领域(如管理、信息、数理、医学等)的项目申请。2016年度主要以“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
(一)培育项目的研究方向。
1.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理论范式。
2.大数据资源治理机制与管理。
3.管理与决策大数据价值分析与发现。
4.管理与决策大数据分析方法与支撑技术。
(二)重点支持项目的研究方向。
重点支持项目是指研究方向属于国际前沿,创新性强,有很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有望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对重大研究计划目标的实现有重要作用的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应注重研究内容的凝练和整合,强调结合行业大数据(如公共管理、商务、金融、医疗健康等)相关背景开展研究。重点支持项目的研究内容方向包括:
1.大数据驱动的全景式管理与决策方式与理论。
2. 大数据资源共享与治理机制。
3. 基于大数据的价值创造理论与社会化协同机制。
4. 面向管理决策的多源异构大数据融合方法。
二、2016年度资助计划
本重大研究计划2016年度计划资助直接费用3300万元,拟资助“培育项目”25-30项,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43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6-8项,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24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1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但在本重大研究计划申请截至日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得申请。
注: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申报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者,应在提交的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且在《结项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大数据驱动的管理与决策研究”,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研究计划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申报时间
如有申报意向,请于2016年7月22日前尽早告知我部。我部将于2016年8月23日前,统一盖章后正式上报纸质材料申报(一式两份)。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科技发展部。
联系人:顾勰民, 联系电话:86324623,13777115039;王古月86685172,1516855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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