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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三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日期:2016-07-10, 查看:1611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十三五”第一批26个重大项目指南(具体项目指南,详见如下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52605.htm)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进行申请。

  (二)申请要求。

  1. 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十三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

    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重大项目课题。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信息系统中先填写“项目申请书”,并给该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赋予课题申请权限,未经赋权的课题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申请。

    4.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相关的重大项目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部分重大项目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相关重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申请重大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只填写各课题“申请人”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可根据需求增加)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项目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合作研究单位公章” 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

  “课题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课题所有主要成员相关信息。“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公章”,应加盖“课题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公章;“签字和盖章页”中“合作研究单位公章”,若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6.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建议予以资助的项目进行资金预算专项评审。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中有关成本补偿式预算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应当通过各自的依托单位提交。其中“课题申请书”必须先于“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申请书”待全部“课题申请书”提交完毕并确认生成项目总预算表无误后再行提交。

    8.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申报时间

    如有申报意向,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尽早告知我部。我部将于2016年8月23日前,统一盖章后正式上报纸质材料申报(一式两份)。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科技发展部。

    联系人:顾勰民, 联系电话:86324623,13777115039;王古月86685172,15168552932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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