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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7年宁波市国际合作项目申报通知
日期:2016-05-17, 查看:2316 字体大小:

各位团队负责人:

    现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第一批项目的申报通知》http://www.nbsti.gov.cn/cat/cat10/con_10_43563.html

    从即日起,征集2017年宁波市国际合作项目,请拟申报的团队及时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同时将申报意向告知我部,以便我部进行跟进。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时间节点 

    5月20日前确定申报意向,项目负责人通过邮件方式正式报科技发展部备案;科技发展部提供项目申报咨询
    5月25日前提交重大项目建议书(请参照附件《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重大项目建议书》模版及填报说明填写)及主要附件(有效的国际合作协议及交流活动证明、企业委托合同到款凭证及查新报告);一般项目无须提交建议书
    6月10日前申请人网上提交申报表、预算说明及可行性报告初稿
    6月20日前科技发展部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互动反馈
    6月25日前补充主要参与人身份证等附件,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定稿
    6月30日前 网上申报材料确认,完成打印、盖章,报送宁波市科技局 

重要说明

    1、宁波市国际合作项目包括一般项目(50万元),重大项目(500万元),因立项时预算可能会被核减,请务必按照最高预算编制;

    2、宁波市国际合作项目为国际产学研合作类项目,无明确产学研导向、无企业横向委托合作基础的国际合作项目不可以申报;

    3、允许科研单位牵头,联合企业申报;鼓励企业牵头,我方参与申报;

    4、须提供国际合作协议(须为与申请项目内容相关的项目合作协议)和与宁波本地企业合作的横向委托合同(有明确合同经费)。企业横向委托合同须为已生效的合同(以转移部备案为准),不接受为申报国际合作项目临时签订的协议合同;

    5、我方牵头与企业合作的项目,合作企业要保证立项后投入不少于与申请经费1:1的配套研发经费,并接受项目预算管理,设立专项账户,以确保顺利验收;

    6、一般项目鼓励以团队工作为基础,由中级职称人员或博士后牵头申报。

请有意申报的团队尽快与我部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提供咨询。

联系人:赵旭霞,86693725

特此通知 

科技发展部

附件:2017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doc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建议书(重大项目参考模版).pdf

 建议书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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