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近期,上海分院等各地分院正在开展“STS区域重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STS区域重点项目”定位
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注重技术集成应用、工程化示范和产业化推广。项目必须落地于当地分院确定的主要区域,比如上海分院要求必须落地于上海,详细根据分院具体要求(附件1)。
二、项目支持的原则
1、项目关键技术成熟,市场前景明晰,项目负责人、工程化队伍、产业化队伍等研发人员到位;
2、与科发局正在支持的STS项目和机关其他业务局支持的各类项目进行查重,重复者暂不支持。
3、项目应与地方或企业有合作基础,地方、企业等社会资源实质性匹配或主动立项的,予以优先支持。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需阐明以下内容(格式可参考附件2):
1、目标与预期影响:预期目标与可实现的定量化指标,经济效益分析及在国家及区域层面产生影响的方式和程度;
2、技术与成果基础:技术积累及成熟度分析,成果推广与产业化分析;
3、院内队伍基础与组织:研发力量与管理力量分析,鼓励跨所组织院内队伍;
4、外部合作机制与资源集成方式:外部合作伙伴、合作机制、外部资源获取及统筹集成使用方式;
5、主要研究内容与实施方案:着重分析研发、示范推广与产业化方案的技术路线。
四、项目立项和支持形式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两年,由院科发局按4:3:3进行年度拨款,第三年视项目完成情况与成果影响进行后补助。
五、项目申报流程和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以分院截止时间为参考提前一天(如上海分院截止时间5月16日,所内截止时间5月15日)报送所内相关部门联系人。
联系人:科技发展部 马月红 ,86621745,mayh@nimte.ac.cn
技术转移部 卢光明, 86685173,luguangmin@ nimte.ac.cn
附件1:附件1:分院关于组织申报“STS区域重点项目”的通知
附件2:附件2:格式参考-“STS区域重点项目”建议表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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