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6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类)的推荐与申请工作已启动,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现组织中科院内项目征集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工作积极申报。
一、资助范围
1. 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
2. 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的研制。
二、推荐原则
申报项目必须是面向科学研究的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1000万以下可向基金委自由申报)。
三、注意事项
1. 严格执行限项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基金委项目总数限3项,基金委、科技部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其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具体限项要求详见《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
2. 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认真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3. 正确把握项目定位。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强调仪器研制对学科发展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对工程应用及推广的仪器研制,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该专项项目的科学定位。
三、申报流程
2月2日前:申请人报送申请意向
基本信息表:
2月22日前:项目申请人以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完成申请书撰写。
2月26日前,完成所内评审并推荐至中科院。后续通过中科院评选推荐的项目按照国家基金委正式提交。
联系人:马月红
电 话:86621745 , mayh@nimte.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征集2016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通知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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