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转发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中轻联科技【2015】340号),拟开展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进行转发,请结合实际工作组织申报。
一、实验室定位:
重点实验室作为我国轻工业领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高水平研发活动、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进行高层次学术交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也是轻工业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主要任务是围绕轻工行业领域在科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的创新性研究,探索人才培育、技术产业化的创新模式,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提高创新能力,支撑行业转型升级。
二、实验室申报条件:
1、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方向符合行业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前沿学科、交叉领域的高水平研发活动;
2、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 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 万元);
3、拥有学术水平高、创新精神强、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突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有一支科研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4、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通知及管理办法要求。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
2016年1月20日前:请拟申报部门报送申报意向。
2016年2月1日前:请拟申报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及申报书填写说明的具体要求,组织填写申报书及准备佐证材料(其中佐证材料按申报要求如需盖章请提前办理)。
2016年2月2日-2月3日:科技发展部组织初审。
2016年2月22日-2月24日:拟申报部门准备正式申请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版),并报送科技发展部。申报及附件材料应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且电子版与书面版本一致。
联 系 人:马月红,联系电话:86621745,电子邮箱:mayh@nimte.ac.cn
附件1:关于开展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附件4: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简介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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