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材料所| English| 中国科学院
正在加载时间...
当前所在位置:办事大厅 -> 通知公告
【申报】关于开展2016年度宁波市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的申报通知
日期:2015-07-29, 查看:1567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2016年度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的申报通知》,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 总体要求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主要是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与研发,着力攻克一批制约我市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培育一批创新型初创企业、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解决企业融资难、技术成果转化难等问题。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包括: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金融、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网上技术市场项目、专利产业化、科技富民惠民、科技服务业等计划类别。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3、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应用导向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5、申报企业应有研发经费投入(R&D经费支出),投入比例应达到相关项目申报要求;
  6、项目责任人和承担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排名前三位的项目承担人同时承担在研项目一般不得超过两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类别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7、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需求进行预算编制,客观提出经费申请,自筹经费一般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70%(公益类项目可适当放宽);申报国际合作项目如以高校院所为主申报的,合作企业应有与申请经费1:1的经费投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在线打印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3、书面申报材料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一式2份)。
  四、申报截止时间:
  1、科技富民、惠民计划项目、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专项申报截止至2015年9月1日。
  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截止至2015年9月8日。
  五、联系人
       科技富民、惠民计划项目、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专项,科技发展部,顾勰民:87602723 ,翁达:86325510。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科技发展部,赵旭霞: 86693725。
       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请咨询技术转移部。
 

通知原链接:http://www.nbsti.gov.cn/gb/GovInfo/ContentForNotice.aspx?CID=00719&CID1=00001&CID2=00003&CID3=00719&Info_ID=774292a6-27cd-47ba-b8cc-22fdee30272b

 

 

科技发展部

2015年7月29日

 

2016年宁波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专项申报指南.doc

2016年宁波市科技富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2016年宁波市科技惠民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2016年度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2016年度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2016年度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doc

 

 

 

 打印本文本   |    收藏本文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