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材料所| English| 中国科学院
正在加载时间...
当前所在位置:办事大厅 -> 通知公告
【申报】关于申报2015年宁波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的通知
日期:2015-06-18, 查看:2345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2015年市级重点实验室开始申报,请根据团队自身情况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级重点实验室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针对我市学科发展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以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为主的创新研究,获取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市级重点实验室作为重要的条件建设平台,要为我市的创新人才的集聚培养提供重要基地,要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原生动力,要为我市经济发展从中高速迈向中高端提供原始创新支撑。
  二、申报条件
  1. 实验室已建成运行,主要研究方向在本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优先支持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和行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的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主要为我市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2. 实验室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应承担过本领域国家和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专利、标准、奖励等科研方面取得多项成果,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联合申报的,主要依托单位自身科研条件还需满足申报条件中关于专职科研人员、科研用房面积、科研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的定量要求。
  3. 实验室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拥有学术水平较高、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高校实验室应依托省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
  4. 实验室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相对集中科研用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统一管理,开放共享,总值(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5. 依托单位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为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名额:各高校、科研院所,及各有关行业归口部门原则上各不超过1家。
  2. 联合申请共建实验室的,必须确立一个主要依托法人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共建单位各方的权责。
  3. 实验室名称要规范,应命名为“宁波市×××重点实验室”。
  4.与已建的市级实验室研究领域、方向相同或相似,以及研究领域已包含在现有市级重点实验室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 在线打印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3.书面申报材料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一式2份)。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至2015年7月30日。所内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
  六、联系人
  顾勰民:87602723                翁达:86325510

附件1:宁波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表.doc

附件2:宁波市重点实验室可行性报告.doc

科技发展部

2015年6月18日

 打印本文本   |    收藏本文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