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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3-01-17, 查看:8090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已发布2023年度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和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电子版(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为做好2023年度全所国家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一)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填报方式

        2023年度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1月15日以后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开通账号:

        未有申请账号请填写附件1中的内容,反馈给各二级所科研主管,科技综合处汇总后统一开通。3月1日前截止开通新申请账号。

        已有申请账号不用再次开通,如忘记密码可以通过信息系统首页“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或联系科技综合处。

(二)材料接收:

        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分为3个阶段组织形式审查。第一阶段形式审查由各二级所负责,第二、第三阶段形式审查由科技综合处负责。

        第一阶段  申请人在线提交并上报纸质版申请书,各二级所组织形式审查

        时间:3月1日中午11:00前,上报面上、青年、联合基金-培育类、重大研究计划-培育类等一般类项目;

        3月8日中午11:00前,上报重点、杰青、优青、联合-重点支持类、重大研究计划等重大类项目。

       注意事项:

       1. 科技综合处只接收各二级所科研主管统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接收个人申请。

       2. 各二级所审核时间由各二级所自定。

       3. 各二级所形式审查期间,如有申请书需要退回修改的,请联系各二级所科员主管退回。申请书修改后,请申请人务必及时在线提交。

       第二阶段 各二级所向科技综合处提交申请材料

      时间:一般类项目3月1日下午16:00前,重大类项目3月8日下午16:00前;各二级所向科技综合处提交申请材料。

      接收地点:知行楼北404

      接收材料: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简单装订)、形审自查表、各二级所申报汇总表。

      第三阶段  科技综合处组织形式审查、通过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申请书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时间:3月2日-3月18日。

      注意事项:

      1. 科技综合处形审期间,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但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2. 纸质申请书须用A4纸双面打印,简单装订,无需打印附件材料(如承诺书、推荐信、结题证明、代表性论著),原件请自行保管好。但如有合作单位,请将申请书盖章页单独打印并盖章,附于最后一页。

      3. 在线填写的申请书须网上确认提交后,单位管理员才能看到相关申报信息,提交之后生成的是正式版本的申请书,请申请人上报前仔细确认。

三、政策变化

      1.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统筹(联合限项): 国家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项目数合计不超过2项。

      2. 加强优青、杰青项目与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均不能申请。

      3. 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调整限项申请规定(“1+2”模式):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合计限为2项。2023年(含)以后批准的项目(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开始执行,2022年以前清零。

      4. 简化填报系统: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联系方式

      所内联系方式:

      科技综合处:

      王古月,15168552932/wanggy@nimte.ac.cn

      国家基金申报专用邮箱:isis@nimte.ac.cn

      国际合作项目:赵旭霞,18067352240/zhaoxuxia@nimte.ac.cn

      二级所科研主管:

      材料技术研究所 陈宇飞,18768103224/chenyufei@nimte.ac.cn 董亚林,19906588630/dongyalin@nimte.ac.cn

      新能源技术研究所 郑晓宇,13616567770/zhengxy@nimte.ac.cn

      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 张咪娜,17682385160/zhangmina@nimte.ac.cn

      生物医工工程研究所 韩莉,18793199680/hanli@nimte.ac.cn

      国家基金委咨询电话:

      1.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62317474

财务咨询

62327229

62327225

62329112

62326961

62328485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

62327230

62328222

62329336

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62329133

62325932

62325562

62328623

联合基金项目

62329897

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62327001

 

      2.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62326916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6892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交叉科学部

6232838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8410

财务局

62327229

62328485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6959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8591

 

 

      后续将发布《形审自查表》、《博士后承诺书》、《合作协议》、《推荐信》等模板,请申请人和各级二所科研主管及时关注科技发展部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附件1:202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账号开通统计表

      附件2:开通账号承诺书——适用于未办理入职手续但确定来所工作人员

      附件3:2023年国家基金委公布的各类项目撰写说明与填写模板

      附件4:2023年国家基金委公布的各类项目正文模板

 

科技综合处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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