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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浙江省基金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14, 查看:1116 字体大小:

所属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 https://zjnsf.kjt.zj.gov.cn/portal/detail.html?typeid=2018515&postid=997176183726538752),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坚持自由探索和需求牵引系统部署,深入实施尖峰计划,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双碳等重点领域,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

二、受理类型

2023 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按照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创新群体)、杰青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联合基金五个类别组织申报,主要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开展科学研究。

1. 重大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 万元/项(数学和管理学科60 万元/项),资助期限3-4 年。项目指南的绩效目标将作为验收约束性指标。重大项目(创新群体)申报指南见附件1。由具备主持省级以上(不含省级)跨学科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科研项目经历的项目负责人任学术带头人,组建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学术骨干的高水平交叉学科研究团队开展创新群体研究,原则上每个指南可自主确定35个重大项目开展跨学科研究。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分别担任项目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应有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重大基础研究平台支撑,骨干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鼓励跨单位开展协同创新;项目负责人的平均年龄不超过45 周岁。鼓励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负责人任学术带头人,鼓励遴选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骨干担任项目负责人。

2. 杰青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8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学科50万元/项),资助期限3年。申请人须19821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全职在编人员且已正式工作1年以上,有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重大平台支撑。以下情况不得申报:已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相同层次或更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已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已主持省内相同层次或更高层次人才计划科研项目的。

3. 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30 万元/项(数学和管理学科20 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人须有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重大平台支撑。

4. 探索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学科6万元/项、分析测试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报探索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须198711日(女性放宽到198211日)以后出生,全职在编人员,并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分析测试项目资助从事测试与实验技术研究的一线科研人员(副高及以下职称)。申请人资格条件认定截至20211231 日。

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归并整合纳入探索项目,在探索一般和探索青年基础上,增设探索公益类,聚焦医疗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现代农业、实验动物、分析测试等社会公益领域,加强应用研究和技术验证。今年我单位不可申报实验动物项目。

5. 联合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衢州市政府、浙江省水利厅、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浙江省气象局等联合资助方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 聚焦重点领域。围绕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2. 突出目标导向。基金重大项目(创新群体)、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报。

3. 积极培育青年科研人员。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探索青年项目的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应审核推荐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探索项目;探索公益项目的40周岁以下申请人比例一般不少于50%

4. 实行限额推荐。重点、探索项目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我单位共65项推荐指标,具体各二级所申报限额指标将根据所内拟申报意向和历年项目立项数统筹安排(重大、省杰青、联合基金项目不限额)。

5. 个人限项要求。

1)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一般不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 3 的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 3 项,同一年度参与申报项目数不超过 2 项。

2)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立项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 1 项;已承担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可再申请重大项目(创新群体)担任学术带头人、省杰青项目。相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1人只允许获得1项,不得逆层次申报。

3)承担在研应急攻关任务、省重点研发对口帮扶项目、悬赏制榜单项目的、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省万人计划项目、省基金学术交流项目,不纳入申报限项范围。

6. 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符合返聘、延迟退休等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条件的,由申请人将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2)在站博士后仅可申请探索项目(不含探索公益),须确保具备项目履约实施条件,由申请人将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需仔细阅读《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须知》,申请人须在个人承诺书签字并扫描上传,依托单位须出具单位承诺书并附上项目清单后统一盖章扫描上传。

4)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中说明此次申请项目与近三年在研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在研究内容、任务、目标等方面的区别。

5)探索项目计划发表论文数不超过3

6)项目形成的论文等研究成果应在执行期内正式发表, 并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编号,且申请人需是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7 申请人须签署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并扫描上传,依托单位须出具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并盖章扫描上传。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节点

1. 网络申报。

   申请人请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络申报(网址: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impleCode=ff80

80815d551320015d58a5a2f200222331001216001&webId=1),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

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portal/detail.html?typeid=2018915&postid

=996118987496488960

2. 时间节点。

    720日,各二级所统计、反馈限额项目拟申报数量(申请人请提交意向至二级所)。

    723日,科技综合处反馈各二级所限额项目限报数量。

    724–814日,申请人登陆系统填报申请书。

    815-19日,科技综合处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

    820-24日,科技综合处依次上报省基金办。

  备注:本次网上申报从2022 7 20 日开始(不限额项目系统开放后即可申报),819日下午18:00申报系统关闭,请拟申请的老师务必在此时间节点前准时上报,逾期省基金办将不予受理。 

3. 联系方式

目前省基金办尚未开放系统,请拟申请的老师祥读申报通知及各类项目的申报指南,并按照模板(附件5)提前构思申请书正文。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科技综合处  王晶87602756 15757456069  wangjing@nimte.ac.

       附件1 :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创新群体)

       附件2 :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指南

       附件3: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须知

       附件4:2023年度项目申报操作说明

       附件5: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附件6: 2023年省基础公益研究专项申报意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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