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宁波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kjj.ningbo.gov.cn/art/2021/4/1/art_1229055665_58918975.html),结合所内情况通知如下,请积极申报。
一、项目类型、资助标准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方式
1. 项目类型: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2. 资助标准: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具体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及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具体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及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资助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立项总数的10%。
二、资助方向
1. 一般项目,是指围绕培养人才、促进学科建设、支持源头创新和优化创新环境需要,由科技人员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 重点项目,是指围绕我市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及医疗健康、工业互联网、5G、数字经济、智慧物流等五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需求,由已承担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并通过验收的科技人员,围绕下列方向开展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具体包括:
(1)数理科学。现代微分几何与拓扑理论、大数据背景下的概率统计方法、人工智能的数学理论与算法、区块链技术的数学基础理论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的数学理论与算法、复杂结构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材料与器件的前沿物理研究。
(2)信息科学。新一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新一代通信与智能网络基础研究、面向自动驾驶的光场视觉雷达技术与方法、全景视觉数据处理与分析、面向人工智能芯片的编译技术、数据隐私与安全保护理论与模型、人工智能计算模型与架构、生物组学数据分析的理论与算法、大数据多源融合与智能分析。
(3)工程与材料科学。柔性显示材料与器件、氢能与燃料电池材料与器件、功能高分子材料与应用技术、催化剂结构设计与分子活化机制、功能材料分子结构设计与合成、新型生物医用材料与器械基础研究、酶分子改造与调控、高分子膜材料及膜反应器、面向极端环境的机械结构强度设计、高性能传感器设计与制造工艺、工业互联网与数字化制造、装备智能化控制系统理论与技术、高性能半导体装备制造。
(4)生命科学与医学科学。冠状病毒感染防治基础研究、致病微生物特征及感染传播机制、恶性血液病的代谢异常与调控、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的免疫调控机制、重大疾病检验诊断新技术、免疫细胞发育分化及应答机制、恶性肿瘤的新靶点发现与功能性验证、肿瘤精准消融治疗与手术导航、心脑血管疾病免疫调控网络与关键靶标、神经与精神系统疾病的影像表型组与诊断新理论。粮食作物设计育种及种质资源创新、食品营养与品质控制的基础研究、水产养殖生物重要疾病的发生与防控、农作物有害生物抗性基因挖掘及其调控、废弃物资源化及绿色综合利用、环境污染协同控制机制及控制技术。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条件
1. 项目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组成员排位第一人)应为本单位在编在岗的科技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应由2名与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2. 一般项目负责人应不超过55周岁。
3.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承担过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并通过验收的科技人员,且不超过40周岁。
4. 项目申请人已承担在研的各类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申请第2、3位人员,承担的在研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均应不超过 2项。
5. 项目组排名前3位人员,未存在逾期一年以上未申请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019、2020年连续两年申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2021 年度不予受理。
6. 项目申请主体联合其他单位申报项目时,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1家,并应签订项目合同协议,明确责任与权利。
7. 项目实施周期最多不超过3年。
(二)限项规定
2021年实行限项内择优推荐上报。全所(不包括慈溪医工所)推荐申报不超过7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0项。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1. 4月8日,申报系统开放。拟申报老师反馈申报意向至各二级所科研主管。
2. 5月14日,申请人在线填报。
3. 5月15-21日,科技综合处形式审查。
4. 5月22-31日,科技综合处推荐上报。
说明:
1. 2021年实行限额申报,请拟申报的老师务必在4月8日前反馈申报意向至各二级所科研主管。如全所出现超出限报项目数的情况,将根据往年各二级所申请数及立项数进行推算分配项目申报指标。
2. 2021年申报方式中增加了单位推荐上报环节,5月21日后将不再受理首次提交的申请项目。单位推荐上报后,由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予以项目申报编号。
(二)申报方式
项目实行网上无纸化申报,相关附件信息已进入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且没有变更的,不必重复上传。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新用户须注册),上传相关附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主要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表。其中项目经费预算表应按《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身份证、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则需提供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函及推荐专家职称复印件。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
(4)重点项目,项目申请人需提交前期基础研究典型成果,包括主要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3-5项。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处 李春荣 夏可宏 电 话:89292207、89186830
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吕宏校 电话:87910893
所内 王古月 电话:86685172/15168552932 邮箱:wanggy@nimte.ac.cn
科技综合处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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