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物安全和动物实验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加强科研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通知要求和我所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和动物实验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所属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科研活动实际情况填写《研究所生物安全和动物实验安全检查总表》
2. 动物实验安全检查范围。从事动物实验活动的部门,需认真填写《动物实验安全检查参考》。
二、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运行情况
1. 单位及实验室生物安全或动物实验安全组织体系、管理职责及落实情况,包括是否成立所级科技安全管理协调小组。
2. 单位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科技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动物实验安全管理情况。
3. 实验室建设运行资质/资格检查、监督、评审情况。
4. 实验活动资质认可情况。包括实验活动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审批备案,以及档案记录、规范操作等情况。
5. 实验活动安全及伦理风险分析评估及监测预警实施情况。
6. 人员能力、培训、演练以及环境、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的实验需求满足情况。
7. 实验生物或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及销毁、生化试剂及用品的采购/运输/存放/领用、实验废弃物的处置情况。
8. 开展国际合作情况。包括合作国家及单位、支持项目及经费情况、项目审批情况、合作研究内容、人员交流情况、研究成果及发表论文情况、是否涉及实体资源交流与共享等。
9. 开展国内合作情况。包括合作项目及经费情况、合作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及发表论文情况、是否涉及实体资源交流与共享等。
10. 日常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等。
(二)实验园区及实验室的安全保卫情况
严格实验园区车辆出入管理,重点检查实验室对外来人员的审批管理。同时对安全保卫工作中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组织
应按照通知要求、时间节点认真排查风险隐患,通过自查推动建立开展相关实验活动的科技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形成的自查报告(Word电子版、盖章PDF版)及附件表格一并上报科技综合处。
四、检查要求
要按照此通知要求,从严、从细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1. 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对生物安全和动物实验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不断提升科技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能力水平。
2. 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好本次生物安全和动物实验安全专项检查的组织安排,严格落实工作措施。
3. 要全面覆盖。要严格检查程序和检查范围,全面覆盖生物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并将相关要求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
4. 要突出风险防控。要检查开展相关实验活动前的风险评估手续、实验中的安全防控手段和实验后的成果发布审核等环节,同时检查相关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备,以及内容是否合理有序、科学高效。
5. 要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安全和科研生产顺利进行。
五、总结上报
于4月24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节点并上报所属分院。
因通知原件不予公开,有需要查阅原件及附件的请联系科技综合处。
联 系 人:田天
联系电话:1804209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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