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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日期:2020-04-07, 查看:2210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第二批)的申报通告(具体通知请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633.htm),结合所内实际情况,通知如下,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

        一、资助研究方向

        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第二批)共分以下7个领域,同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湖北、广东、广西、重庆、西藏、青海、宁夏等12个省份联合资助。

        1、生物与农业领域;2、环境与生态领域;3、能源与化工领域;4、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5、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领域;6、电子信息领域;7、人口与健康领域。

        二、资助计划

        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拟通过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予以支持。

        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资助期限均为4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详见相关指南内容。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上一年度获得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资助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2. 本联合基金项目“按照2020年申报指南中的限项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限2项。

        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 1 项; 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应按照本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领域信息”根据项目研究领域选择相应的领域名称,如“生物与农业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粮油作物复合种植模式防风蚀生态增效栽培机理”。

        2.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附件1和附件2),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依据此次联合基金项目发布的指南,结合所内科研方向,对项目指南中的相关方向进行了梳理,具体请查阅附件3

        3. 申请人应当按照联合基金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4个。

        4. 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5.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需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电子申请书应附扫描件)。

        五、报送程序及要求

        1. 4月20日前,申请人以邮件形式上报科技综合处申报意向;

        2. 5月11日前,申请人上报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3. 5月18日前,科技综合处在线审核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4. 5月19日,科技综合处正式上报基金委。

        六、联系人

        王古月(电话:86685172,15168552932    邮箱:wanggy@nimte.ac.cn ),

        蔡益亮(电话:86685172,14727022800    邮箱:caiyiliang@nimte.ac.cn)

   

        附件1:申报须知-2020年国家基金区创联合基金

        附件2:项目指南-2020年度国家基金区创联合基金

        附件3:与所内相关方面统计-2020年国家基金区创联合基金

 

科技综合处

2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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