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浙江省最新公布2015年度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科技惠民计划是民生科技领域的重要科技计划,支持地方利用省内外先进、成熟、适宜、安全的科技成果,支撑民生工程,切实解决当地亟需改善的民生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领域和方向
1.生态环境:生态治理与恢复、饮用水保障、污水处理、污染土壤治理、环境整治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2.人口健康:临床医疗、远程医疗、中医药、医疗器械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3.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检测预警、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重大生产事故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4.城镇化:城镇绿化与园林建设,宜居建筑、新能源利用、节能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5.其他亟需解决的社会事业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要求
1.宁波市没有推荐名额,请联系以下地区合作单位、企业,按照各市所辖县(市、区)个数比例推荐名额数如下:
表1:各设区市推荐名额
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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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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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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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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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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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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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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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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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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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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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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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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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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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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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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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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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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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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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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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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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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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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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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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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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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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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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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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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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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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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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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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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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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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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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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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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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在实施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县(市、区)不再组织申报。
3.优先支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中必须包含:1)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文件(政府发文);2)由技术专家、用户、管理者参与的项目实施专家组文件(政府发文);3)市、县(市、区)财政补助经费证明。省财政补助经费原则上不高于市、县(市、区)合计财政补助经费。
2.项目经费预算书编制另行通知。
3.报送如下材料:每个项目实施方案一式2份(加盖公章),1份报送省科技厅社发处,1份报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三)申报时间要求
报送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达
电话:0574-86325510
科技发展部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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