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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关于2019年度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申报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日期:2019-06-18, 查看:1138 字体大小:

所属各部门:

现转发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科技创新 2025”重大专项申报事项补充说明如下http://kjj.ningbo.gov.cn/art/2019/6/17/art_9938_3787597.html

 

一、 关于明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报担任“科技创新 2025”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需达到申报公告要求,不受国籍限制,但要求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包括续签)能覆盖项目执行期。

二、 关于调整 3 个课题的专利考核指标

经专家复核,结合项目实际,现将 2019 年度宁波市“科技创新 2025”重大专项申报公告附件 1(新能源汽车专项)的 3 个课题专利考核指标做以下调整:

1.电动客车储能控制技术: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 20 件调整为申请发明专利 6 件;

2.锂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技术:申请发明专利 30 件调整为申请发明专利 10 件;

3.乘用车储能控制技术:申请发明专利 60 项调整为申请发明专利 10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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