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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征集中国与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日期:2014-03-20, 查看:1862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研究与创新合作谅解备忘录》,经中国科技部与安大略省政府(以下简称双方)商定,为促进和支持双方的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合作,自即日起,联合征集双方合作研究项目建议。现就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领域

根据双方协商,本次项目征集优先领域为清洁空气技术和医疗设备。双方将共同支持以上两个领域的最多4个项目,中方对每个项目资助预算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要求

 1、本轮项目征集面向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应用前景、社会效益良好并为两国产业发展带来共赢的合作研发项目。

  2、合作研究内容应有较高的创新性。 

  3、双方合作团队均需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需明确双方各参与单位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

  4、合作双方已经签署了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或双方另行签署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 

  5、鼓励产学研结合,双方合作团队中均需有至少一家学术单位和一家企业参与,中方企业需配套资金。 

  6、项目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 

三、申报方法 

1、项目申报单位需分别向本国的项目征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单方申报项目无效。中方向科技部提交申请,加方向安省研究与创新厅申请。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中方征集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项目申报单位可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2015版).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加方项目申报单位可参看网址http://www.mri.gov.on.ca/english/programs/ocrif/program.asp。 

3、中方提交的建议书中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及负责人等信息必须与加方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 

4、中方项目申请人请将填报材料打印一式三份提交我部,加盖公章后,由我部统一报宁波市科技局审核盖章后,并报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美大处,请将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发送至zhaoxuxia@nimte.ac.cn 。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同时请将本通知附件《项目建议书信息表》填好并发送电子版至上述邮箱。 

5、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四、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5日。所内截至4月30日。 

2、中加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中国科技部将根据2014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同等情况下,国合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 

3、评审结束后,双方将共同协商确定支持的项目。立项通知将于2015年初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旭霞 86693725 

 附件:项目建议书信息表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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