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19年度项目指南的总体工作安排(具体通知请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5396.htm),现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
一、资助计划
2019年度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拟通过集成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予以支持,资助期限均为4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以集成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两种形式予以资助。集成项目请具体查阅指南中的研究方向资助计划,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本年度拟在以下研究方向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年度拟在以下研究方向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二、项目指南
2019年度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自然科学基金委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共同出资。其中,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入8000万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入8800万元、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投入300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委投入4950万元。
主要领域包括能源领域和人工智能领域,具体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5388.htm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本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2. 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具体限项要求详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3. 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部分项目类型的特殊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提倡学科交叉和产学研用结合,择优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和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在项目指南公布的研究领域内开展研究。鼓励申请人与相关企业合作申请项目。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3个,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2. 本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企业创新发展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应按照本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领域信息”根据项目研究领域选择相应的领域名称,如“能源领域”;集成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还应当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主要研究方向”名称,如“渤海潜山裂缝性油气藏储层地震响应机理及精确成像方法”。
3.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项目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 申请项目获得资助后,申请人及依托单位如收到签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简称“资助项目协议书”)的通知,应当及时与相关企业联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助项目协议书签订工作。
6. 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获奖、成果报道等,应当标注“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或作有关说明。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前,如涉及联合资助方有关生产和技术秘密,联合资助方可以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四、报送程序及要求
1. 3月15日前,申请人以邮件形式上报科技发展部申报意向;
2. 4月1日前,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并提交;
3. 4月10日前,科技发展部系统在线审核、办理盖章并上报基金委。
注:科技发展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才可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如有合作单位,合作协议和单位盖章均接收原件,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联系人
王古月,15168552932/86685172,wanggy@nimte.ac.cn 杜旭东,13805817166/86324650 duxd@nimte.ac.cn
科技发展部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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