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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紧急征集2014年度中科院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建议
日期:2013-09-30, 查看:1942 字体大小:

院属各科研部门:


为落实中科院“创新2020”和“135”发展战略,根据《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院国际合作局决定即日启动2014年度中国科学院对外合作重点项目(下简称“对外重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须为院属科研院所或大学。
2.推荐项目符合本单位(部门)“一三五”规划的国际合作重点工作。
3.合作方之间已有明确的合作意向,且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和合作成果。
二、 支持力度及重点
对外重点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三年,资助金额120万元左右。将围绕我院当前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和院国际科技合作战略需要,重点资助:
1.由我院牵头发起和参与的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国际计划;
2.新学科,新生长点,新交叉点的合作项目;
3.高层战略论坛和前沿研讨会衍生的合作项目;
4.与不同国家和地区合作开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项目;
5.我院科技创新优先领域的一流科研团队项目;
6.由我院领导和国外合作机构及其相关负责人达成共识的项目和计划。
三、 申报材料准备
(一)初审材料
1、 申请人填写的《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建议表》(附件1-1),一式三份,由我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 我部填写的《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1-2),并加盖公章。
3、 申请人提供的与合作方签署的有效的项目合作意向书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二)终审材料
1、通过初审的项目,须在接到项目终审答辩通知后,通过ARP在线填写《中国科学院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3),由我部审核后提交国际合作局。
2、按终审通知要求准备项目答辩报告(PPT)。
3、项目申报所需的其他附件材料(论文、获奖证明等)
四、 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以所、事业部为单位,组织推荐1-2个项目,并由部门排序后报科技发展部。请务必于10月8日将项目初审材料一式三份(不装订)提交至我部,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aoxuxia@nimte.ac.cn。我部对建议书进行审核筛选后统一报送中科院,中科院截至10月10日,请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若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还未验收)的其他院内外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对外重点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五、 申报评审流程
申报评审流程图见附件。
本年度通过初审但未予立项的项目将进入院国际合作项目库,项目库中的项目自动进入下一年度项目终审,连续两年未获得立项的项目申请,将从项目库中自动清除。

联系人:赵旭霞,86693725

附件1-1: 《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建议表》

附件1-2: 《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汇总表》

附件1-3: 《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附件2: 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评审流程图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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