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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关于开展2019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29, 查看:3119 字体大小:

各所属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第325号令,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14〕1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和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人选)”)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详见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8/0101_85003.htm),转发给你们:

 

一、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见附件1:我所推荐代码为30400)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好中选优,推荐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人选),原则上推荐数量不限。

       2.专家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每人可推荐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或省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1名(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或省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1名(项)。推荐人须独立撰写对所推荐项目的评价意见。专家推荐项目(人选)推荐号请与我厅联系取得。

 

二、推荐单位(专家)基本要求

      推荐单位(专家)承担推荐、答辩、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推荐,推荐项目须符合《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我厅《关于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浙科发成〔2018〕16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推荐单位(专家)应对推荐项目及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厅将在各公示环节公示候选项目(人选)及其推荐单位(专家),建立推荐单位(专家)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相关纪律要求

       1.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记入科研信用不良数据库,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通报、限制参与省科技奖励活动、限制申报各类科技计划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

      2.2019年度推荐的项目(人选)一般不予撤回,需由推荐单位(专家)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我厅同意才能撤回。

      3.省科学技术奖励不收取评审费用。

 

四、所内时间要求

      1. 2018年12月31日,提交申报意向于科技发展部;

      2. 2019年1月1日,网上填报系统开放;

      3. 2019年2月25日前,提交初稿审核、完成网上10天公示;

      4. 2019年3月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5. 2019年3月12日前,提交材料至我部:书面推荐书4份,附件材料2份(材料不退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旭东    联系电话:86324650   邮箱:duxd@nimte.ac.cn

      如有其他问题,科技发展部网站将及时更新,敬请随时关注。

 

附件:1.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单位清单.doc

附件:2.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4.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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