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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申报广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10-31, 查看:1236 字体大小: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启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8~2019年度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包括智能机器人与装备制造、新型显示、碳纤维及高性能高分子基复合材料、石墨烯与碳纳米管、典型先进功能材料研发与应用、材料基因工程、4K/8K超高清视频、新能源汽车、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等9个专项,指南见附件一(详见广东省科技厅通知:http://www.gdstc.gov.cn/zwgk/tzgg/index@1.htm)。

      除此之外,另有激光与增材制造等7个重点专项常年申报,详见附件二。

一、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鼓励港澳地区高校院所作为牵头单位或独立申报;欢迎全国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评审与立项过程按照相关规定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

      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进行申报。

      如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或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一般不少于70%。

     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与省内单位公平竞争,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中管理;入库的项目在满足吸纳广东单位参与到项目研发中(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30%)、在广东注册落户或团队加入广东省内单位、科研成果向广东单位转移转化等条件之一后,正式列入省级科技计划,拨付项目资金。

    (二)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在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以及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涉案信息中有不良记录的。

   (四)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三、评审及立项说明

      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评审,对申报项目的背景、依据、技术路线、科研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进行评审论证,并进行技术就绪度等专业化评估:

     (一) 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4-6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一般应达到7-9级,原则上项目完成后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技术就绪度标准见附件),各申报单位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照要求(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供可行性报告提纲)对此进行阐述。

     (二) 查重分析。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照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与广东省科技计划历年资助项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查重。

     (三)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重大专项项目研究成果应产出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见附件3)的有关要求加强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提出本项目产出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以及当前拥有的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情况,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照要求(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供可行性报告提纲)对此进行阐述,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

       拟立项项目经领域专家和战略咨询专家审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按年度财政预算及项目落地情况分批出库支持,视项目进展分阶段进行拨付资金。

四、申报时间

       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年有效,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处理”与“常年申报分批处理”相结合的方式。2018年11月15日前提交的项目将作为首批启动组织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政编码:510033)

联系方式:

1.产学研结合处(专题业务咨询):详见指南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3.规划财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刘卿戎、池源,020-83163620、83163834

五、所内申报方式

   所内有意向申报的团队请于11月5号下班前申报意向报至科技发展部,

   集中申报项目需在11月12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联系方式:

科技发展部省市项目主管:田天

办公室:行北404、座机:86685172、手机:18042092968

邮件:tiantian@nimte.ac.cn

附件

一、集中申报项目(智能机器人与装备制造、新型显示、碳纤维及高性能高分子基复合材料、石墨烯与碳纳米管、典型先进功能材料研发与应用、材料基因工程、4K/8K超高清视频、新能源汽车、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申报指南

二、常年申报项目(1.量子科学与工程、2.激光与增材制造、3.新一代人工智能、4.新一代通信与网络、5.现代种业、6.脑科学与类脑研究、7.精准医学与干细胞)申报指南

三、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四、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

附件一集中申报指南.rar

附件二常年申报项目指南.rar

附件三.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pdf

附件四.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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