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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航空发动机高温材料/先进制造及故障诊断科学基础重大研究计划2018年度项目指南
日期:2018-09-27, 查看:1790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航空发动机高温材料/先进制造及故障诊断科学基础重大研究计划2018年度项目指南的总体工作安排(具体通知请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zdyjjh//info74374.htm),现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

一、  资助计划

2018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30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6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6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3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 研究方向

本年度以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

(一)培育项目。

  1. 高温材料。

  (1)高温材料的成分设计、组织结构优化与性能的关系;

  (2)材料在制备和服役条件下结构演化与性能稳定性关系;

  (3)服役条件下材料性能与结构缺陷的跨尺度表征。

  2. 先进制造。

  (1)制造工艺对构件质量与服役性能的影响规律;

  (2)特种/复合能场对构件材料作用机理;

  (3)数据驱动的工艺模型优化与加工过程控制。

  3. 故障诊断。

  (1)复杂表面叶片、高温轮盘等损伤识别方法;

  (2)高温动态传感、测试、故障隔离与容错控制;

  (3)健康状态的多源信息融合与智能预测。

  4. 其他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科学目标密切相关的新概念、新原理和新方法前沿探索研究。

  (二)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围绕航空发动机高温材料成分设计、组织结构调控与表征、长寿命服役稳定性,制造工艺对构件宏微形性的影响、构件表面状态演化及调控,航空发动机故障机理与特征表征之间的本质规律等研究。

 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规定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具体限项要求详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资助后,计入限项。

  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3.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限项,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4.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航空发动机高温材料/先进制造及故障诊断科学基础”,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3.申请人应当在“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首先论述与项目指南最接近的科学问题的关系,以及对解决核心科学问题和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目标的贡献。

       项目申请书选题应符合本重大研究计划的实施原则,具有明确的关键科学问题。申请书的目标和内容应瞄准核心科学问题,突出有限目标,强调创新点与前沿基础科学问题的研究。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4.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如有合作单位请提前签订合作协议并办理申请书中合作单位的签字盖章事宜合作协议和单位盖章均接收原件,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报送程序及要求

       1. 9月30日前,申请人以邮件形式上报科技发展部申报意向;

       2. 10月21日前,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并提交;

       3. 10月22-24日,科技发展部系统在线审核、办理盖章并上报基金委。

       注:科技发展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才可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五、联系人

       王古月(电话:86685172,15168552932    邮箱:wanggy@nimte.ac.cn ),

       孙蕾(电话:86685172,15957959392    邮箱:sunlei@nimte.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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