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2018年度项目指南的总体工作安排(具体通知请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4186.htm),现通知如下,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
一、 资助计划
2018年度本联合基金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5-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240-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 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拟资助培育项目20-25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50-7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 研究方向
(一)重点支持项目
1.石油化工催化和分离新材料
2.高附加值聚烯烃树脂
3.高性能合成橡胶
4.新型生物基材料及生物降解材料
5.石油化工中的化学工程基础
6.炼油过程中的分子管理工程基础
(二)培育项目
1.炼油向化工转型新技术
(1)基于烃族组成的炼油新概念工艺;
(2)原油直接制烯烃;
(3)增产低碳烯烃和芳烃等化工原料;
(4)高效低能耗的低碳烃和芳烃分离。
2.新一代高附加值合成材料及产品技术
(1)官能化聚烯烃新材料;
(2)稀土催化的烯烃共聚合;
(3)环境友好型聚合物发泡技术;
(4)功能化离子液体在合成橡胶改性中的应用。
3.天然气制高附加值化学品技术
(1)天然气直接转化制高附加值化学品;
(2)合成气转化制高附加值化学品;
(3)F-T合成油高效分离及高值化利用。
4.氢的制取、储存及利用技术
(1)炼厂用氢低成本制取;
(2)天然气制氢新技术;
(3)氢气规模化存储及高效利用。
5.新型石油化工催化材料
(1)非贵金属石脑油重整催化材料;
(2)固体酸C4烷基化催化材料;
(3)低成本加氢金属催化材料。
6.石油化工反应与分离工程基础
(1)高效石油化工反应新过程;
(2)低能耗高效分离新过程;
(3)超重力、微通道等过程强化。
7.清洁安全生产技术
(1)VOCs催化降解新技术;
(2)炼化污泥处理新技术;
(3)炼化场地土壤原位修复技术;
(4)炼化装备与过程安全技术。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规定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具体限项要求详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资助后,计入限项。
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联合基金项目。
3.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限项,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申请联合基金项目。
4. 上一年度获得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石油化工联合基金项目(A类)。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本联合基金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申请代码1”选择B08,“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申请人应当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务请在申请书“研究背景与意义”部分首先说明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的研究方向名称;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4.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四、报送程序及要求
1. 8月20日前,申请人以邮件形式上报科技发展部申报意向;
2. 9月10日前,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并提交;
3. 9月11-13日,科技发展部系统在线审核、办理盖章并上报基金委。
注:科技发展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才可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如有合作单位,合作协议和单位盖章均接收原件,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联系人
王古月(电话:86685172,15168552932 邮箱:wanggy@nimte.ac.cn ),
孙蕾(电话:86685172,15957959392 邮箱:sunlei@nimte.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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