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技部和捷克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捷科技合作委员会拟于2014年上半年召开第41届例会,商定双边科技合作计划。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装备)研发/引进/走出去项目。本届例会项目重点征集领域为:农业、环保、生物与生命科学、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装备制造。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执行及费用报销方式参见《关于执行与东欧、独联体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若干管理规定》(附件1)。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捷克教育青年体育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捷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5日,所内截至8月31日。
2、项目执行通知将于本届例会结束后发送至各项目推荐部门,由各项目推荐部门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科技部通知详见http://www.most.gov.cn/tztg/201306/t20130626_106752.htm。 请有与捷克合作基础的老师与我部取得联系,联系人:赵旭霞,86693725.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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