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的规定,要求将所有纵向结题项目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进行成果登记并报送至宁波市信息院备案,并要求在项目验收后两周内填写完毕,否则一律视为未结题。现将填写步骤告知如下:
1、下载软件后解压;
2、打开“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6.0】”;
3、安装软件,安装完成后进入系统;
4、按附件要求填写单位相关信息;
5、单位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储存”并退出,进入填写成果登记;
6、在左上角选择年份及成果类型,并将右边的“成果概况”、“第一完成单位情况”、“评价委员会名单”、“课题立项,评价情况”、“合作完成单位情
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知识产权,成果应用情况”、“评价证书内容”等信息,按实际项目情况填写完整;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发展部应华根(86685114)。
注:所有填写信息必须与验收证书保持一致。
科技发展部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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