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泰国国家研究理事会(NRCT)于1992年10月29日签订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在联合资助多个合作交流项目和多次成功举办研讨会的基础上,双方自2015年起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推动两国科学进步。
二、2018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双方协商,本次征集的合作领域是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申请代码为E0607。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上述合作领域填写申请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8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8年该合作领域的资助数量为4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NRCT向泰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泰方合作者应符合NRCT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RCT提交申请。
(三)中泰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NRCT(中泰)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三)“NSFC-NRCT(中泰)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四)《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申报要求及附件(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2727.htm)
六、时间节点
所内初审时间 3月3日前
系统截止时间 3月5日下午16时
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接收时间 3月6日前
泰方合作伙伴须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NRCT提交申请。
六、项目联系人
(一)NSFC联系人
联系人:荣念赫
电 话:010-62326998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rongnh@nsfc.gov.cn
(二)NRCT联系人
1、咨询项目相关问题
联系人:Ms.Kwansiri Wanwiwake
电 话:+66 (2)5792690
传 真:+66 (2) 5613049
电 邮:kwan_eter@hotmail.com
2、咨询基金及技术相关问题
联系人:Ms.Srirat Rodnaronk
电 话:+66 (2)0-2579-3982 ext 410
传 真:+66 (2) 940 5495
电 邮:nrct_3@yahoo.com
3、科技发展部项目联系人
赵旭霞 86693725 zhaoxuxia@nimte.ac.cn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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