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本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尚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需由3名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主要申请人年龄应在50岁以下;
3、申请项目的前三位承担者之一已获得经费支持、且在研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两项以上(含两项),原则上不予受理其负责的新申报的项目。
4、市卫生医疗系统推荐的申报项目控制在150项以内;每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的项目一般应控制在4项以内。
二、项目类型和申请额度
1、项目类型
本次申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重点资助范围:一是具有超前性和较高科学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二是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探索性应用研究;三是我市新引进或留学回国人员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重点项目的资助范围:要求申请者和项目组具有厚实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一是符合我市科技发展战略,围绕科技发展规划,增加技术储备而进行的创新性研究;二是针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三是优秀的科技人才,特别是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深化性研究,培育可进行后续开发的高新技术项目苗子。
2、申请额度
自然基金申请额度按照 5万元和10万元两档进行,一般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新用户须注册);
2、在线填写“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和其他附件材料;
3、网上申报后,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在线审核、填写推荐意见;
4、经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编号。
5、受理编号分配后归口部门加盖电子公章进行推荐(目前没有电子公章的容缺)。
四、申报材料
1、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申报,需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项目负责人学历或职称复印件。
3、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需提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三名正高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意见表和推荐专家职称复印件。
4、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需提交课题组成员签名表和项目合作协议。
5、查新报告。
五、时间安排
所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
联系人:王古月,86685172/15168552932,wanggy@nimte.ac.cn 顾勰民,6324623/13777115039,guxm@nimte.ac.cn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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