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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7-09-08, 查看:2013 字体大小:

院属各研究所: 

根据最新发布的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现启动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包括:国际杰出学者项目、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国际博士后项目、特需人才项目、外青津贴项目。请按照管理办法和征集通知进行推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实行无纸化申报方式,全部项目通过ARP系统进行填报后,经研究所审核同意后提交。 

(二)杰出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即日起开放申报,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1日17:00。 

(三)特需人才、外青津贴项目自2017年10月10日起开放申报,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1日17:00。相关项目补丁包将于申报日期开放前由ARP中心发布,各单位须在完成升级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2018年度PIFI人才计划的中方科研人员,均须先登录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网址: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完善个人信息及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申请。具体登陆方式请与人力资源部郑晓宇联系。 

(二)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中文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中文申请表请登陆ARP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按所需申报的项目类型用中文填写。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包括: 

(1)杰出学者项目、访问学者项目(鼓励推荐已有合作基础的合作伙伴,孵化合作项目)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1); 

②英文研究计划(杰出学者项目,如中文申请表中已详细描述来华工作计划,可不单独提供); 

③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 

④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 

⑤最高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最高学历的相关材料; 

⑥个人简历; 

⑦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一封。 

(2)博士后项目(鼓励推荐先进国家优秀人才,已获得支持的不再推荐)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1); 

②英文研究计划; 

③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 

④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 

⑤最高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最高学历的相关材料; 

⑥个人简历; 

⑦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一封; 

⑧国外教授推荐信两封,其中一封应为申请人现所在单位导师推荐。 

(3)外青津贴项目(鼓励推荐已入职不足三年的国际博士后)

①依托单位与外国学者现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②依托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见附件2); 

③外国专家在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4)特需人才项目(鼓励推荐长期合作的关键合作伙伴,不限职称、年龄)

①中方申请人个人简历; 

②拟与外方人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文本(需写明到岗日期、薪酬、待遇、双方责任等)。 

(三)项目需要在境外(院级境外机构和中外联合研究单元,及经国际合作局认定的所级境外机构)执行的,须在申请时提交附加说明材料,说明在境外执行项目的必要性,并就如何保障项目境外执行进行说明。 

(四)请填写材料初审表(见附件3)和单位年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zhaoxuxia@nimte.ac.cn,用于核查申报情况,最终申报结果以ARP提交材料为准。 

三、项目执行要求 

(一)2018国际杰出学者执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资助期为1-2周,资助标准为5万元/周/人,经费由院机关与院属单位共同承担,院资助70%(3.5万元/周/人),院属单位承担30%(1.5万元/周/人)。在项目执行周期内须来我院开展不少于1周的学术交流活动,且在2个以上院属研究所或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外方专家(学者)须与接收单位签署同意接收我院访问学者回访等内容的协议。 

(二)2018国际访问学者执行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资助期为2-9个月。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延续资助,但最多不超过2次。资助标准按受资助者的专业技术职称分为三档:教授或相当职称者4万元/月/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者3万元/月/人;助理教授或相当职称者2万元/月/人。除此以外,按来自国家及地区不同,资助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标准分别为:周边国家5000元/人;拉、美、非洲地区20000元/人,其他国家地区8000元/人。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可分段执行,每段在我院连续工作不得少于1个月。 

(三)2018国际博士后执行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资助期为2年,不再接受1年期的博士后项目申报。资助标准为25万元/年/人。除此之外,按来自国家地区不同,资助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旅费,标准同国际访问学者旅费资助标准。项目实施周期内不得随意减期、分段执行。 

(四)2018年外青津贴计划资助期为3年,资助标准10万/年。资助期结束后继续与我院签订2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可获得额外一次性补助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项目年度1月1日起计算,执行期3年。 

(五)特需人才计划资助期为2-3年,资助标准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确定,国际人才计划承担合同金额的60%且最多不超过60万元/年。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延续资助,但总资助期不超过5年。项目实施周期为立项后人员到岗之日起计算。 

四、关于延续申报 

(一)申报条件 

1、2018年国际访问学者延续资助期为2-9个月。目前正在执行或执行结束后需再次来华的外方专家,可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 

2、国际博士后不再接受延续资助申报,如需继续在华工作,请按照新项目流程进行申报。资助标准和资助时长同上述第三项第3条国际博士后项目资助标准。 

(二)申报材料 

登陆ARP国际合作系统选择“国际访问学者”中的“延续资助申报”模块在线用中文填写中文申请表。 

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包括: 

① 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 

② 院属单位申请延续资助的公函(模板见附件5); 

③ 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④ 新签的工作合同扫描件。  

五、所内安排

   1、国际杰出学者项目、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国际博士后项目,请于9月18日前完成ARP二级所审批,并提交至国际合作主管账户,同时通过邮箱提交初审表和汇总表。逾期未提交的不再接收;

   2、特需人才项目、外青津贴项目,请于10月23日前完成ARP二级所审批和提交。同时通过邮箱提交初审表和汇总表。

  

附件: 

1、PIFI英文申请表

2、依托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模板; 

3、XX研究所2018年度PIFI申报材料初审表

4、XX研究所2018年度PIFI申报汇总表

5、院属单位申请延续资助的公函模板; 

6、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流程图及说明

7、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赵旭霞 86693725 项目咨询可以加入CAS-PIFI微信讨论群随时交流(微信号18067352240)。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中科院ARP中心联系 

联系人:秦颖    

联系电话:010-58812014   

邮箱:qinying@cashq.ac.cn 

QQ号:593034921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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