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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转发《中科院科研信息化应用工程课题指南》的通知
日期:2017-09-05, 查看:1559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依据《中国科学院“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中科院在“科研信息化应用工程”设立了3类课题,现面向全院发布指南。请结合实际工作,积极组织申报。

一、项目概述

       科研信息化应用工程总体目标,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基础设施和应用服务,为中科院科研活动提供新方法、新途径和新环境,推进科技创新与信息化融合,支撑重大创新,引领各学科信息化应用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科研模式变革,显著提升科研信息化应用水平。

       围绕中科院科研活动中的信息化需求,结合中科院科技创新布局,着力深化中科院科研信息化应用,指南主要遴选如下3类课题,一是面向“率先行动”的科技领域云应用课题,即根据学科领域共性需求,建设领域内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信息化环境,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支撑该领域各类科研活动中起到的关键作用,实现信息化支撑的领域科研生态圈。二是面向中科院重大突破的科研信息化应用示范课题,借助先进模型、特色软件与工具等信息化手段解决中科院“十三五规划”中有望实现创新跨越的60个重大突破中关键性环节,打通应用壁垒,推动科研范式的转变。三是面向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的科研信息化应用示范,通过对前沿计算方法、信息化工具等研究引领学科快速发展,着力解决研究所重大突破科研活动中关键问题,以促进多学科交叉为手段,力争取得有国际影响力的应用成果。

      对于以上三类课题,每单位作为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原则上限报一项。

二、申报范围与建设内容

(一)面向“率先行动”的科技领域云应用

1.课题申报名称:XXX“科技领域云”的建设与应用

2.课题目标:

       在“中国科技云”基础上,建设基于某一领域范围的“科技领域云”,提升资源与服务的集成度,推动资源与服务的共建共享,使跨机构、跨地域和跨领域的国际、国内科研合作更为便捷,支撑该领域科技目标的实现,实现信息化与科技活动的深度融合,促进我院科研模式在信息化环境下的转变和提升。

3.课题内容:

       以面向领域科研活动中需求为依托,结合学科和领域已有各类数字化设备和信息化设施,研发并集成与学科领域密切相关的互联互通、虚拟化管理、数据分析、计算和仿真模型等各类软件管理和应用工具,高效集成各类科技资源,为研究人员提供便捷、友好、高效的信息化环境,每个科技领域云平台包括2个左右领域内信息化技术驱动的科研集成业务平台,形成可实际应用、可持续发展的“科技领域云”,改进现有科研交流与合作模式。

4.考核指标

        牵头申请单位应积极联合本学科领域内相关研究所,突出领域共性需求,提出定性、定量的考核指标,包括以下主要方面:

(1)支撑科研:支撑领域内的重大科研创新活动,如:支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科院“先导专项”等重大科技规划,突出对领域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

(2)专业化服务:建设完成后的信息化系统能保持长期运行,可以通过中国科技云门户访问。具备专职的运行服务队伍(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建立咨询服务系统,对用户需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响应。

(3)领域云平台影响力:领域云平台在领域科研活动中具有一定显示度的示范作用,技术与模式符合科技创新需求,平台运行中有明确推广方式。

(4)科技资源整合:可调用本领域各类主要数据、软件和重要资源,数量在本领域覆盖率不低于70%,集成各类(自主、开源、商业)计算软件支持本领域主流应用,集成20个以上领域科研相关的应用软件。

(5)科研社区环境:领域内集成业务平台数不低于2个、注册用户数不低于200名(所外单位用户占比40%以上)、支持在线用户以及文字、声音、视频等方式交流。

(6)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包括信息化设施与学科相关的各类数字化设备的互联互通(或操控)性,基础设施整合能力、资源调度能力与控制性能等。

5.基础条件

       牵头承担单位应具备如下基础条件:

(1)具有长期的相关工作积累,形成了较好的信息化资源和共享应用基础。

(2)立足于中科院实现跨越发展的科技布局,在领域内现有信息化应用服务已得到用户高度认可。

(3)具有一支科学信息化服务队伍,可以为信息化资源管理、应用开发和运行服务提供稳定的综合支撑。

6.支持年限和经费

      “科技领域云”支持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课题执行期3年,即2018年-2020年。每课题经费额度不超过700万元,其中,中科院信息化专项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350万元,申请单位配套经费与信息化发展经费比例不低于1:1。

7.遴选原则

(1)“科技领域云”应具有一定用户基础,课题承担单位具备保障长期运行能力。

(2)围绕实现中科院跨越发展的科技布局,支持服务于院先导专项、国家或院重大项目的“科技领域云”建设,支持符合“率先行动”战略布局的“科技领域云”建设。

(3)平台充分体现云服务模式,依托“中国科技云”,能够对学科领域的已有信息化资源进行整合。

(4)优先支持对科研信息化有深刻理解并有一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基础的申请团队。

(4)申请单位须提供50%的匹配经费。

(5)经费支出中以设备采购为主的课题不支持。

(二)面向中科院重大突破的科研信息化应用示范

1.课题申报名称:面向XXX的科研信息化应用

2.课题目标:

       根据中科院“十三五”规划中有望实现创新跨越的60个重大突破对科研信息化应用需求,借助信息化手段直接支持科技创新,力争取得有国际影响力的应用成果,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成为我院科研信息化平台的有机组成部分。

3.课题内容:

       围绕基础前沿交叉、先进材料、能源、生命与健康、海洋、资源生态环境、信息、光电空间等领域,构建不同应用问题的科研信息化应用,利用数据与计算手段,深入实际的解决重大突破中关键性问题,提升核心竞争力,研制行业共享的应用软件系统、分析系统、领域应用工具等,并通过典型应用进行示范验证,通过信息化资源带动本领域科技创新,产生学科内国际先进的科研信息化应用。

       优先考虑的方向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

4.考核指标

        申请单位重点依据(但不限于)下列考核指标类别,根据各自学科和领域科研信息化的特征,提出定性、定量的考核指标。

(1)成果产出:有效支撑中科院重大突破中相关科技产出,充分发挥科研信息化工具及手段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起到关键性作用,产生具有国际重要影响的重大成果。

(2)应用软件:所产生科研应用工具、软件或科学计算软件系统应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如:科学计算系统具备一定扩展性(万核并行效率不低于30%),浮点性能达到国际同等水平;分析系6

统设计与方法具有一定针对性,分析性能达到国际同等水平;工具类具有普适型,具备较强的推广示范价值。上述软件系统、分析系统、工具应部署到中国科技云上。

(3)科研产出:产生高水平文章不低于10篇,其中包括科研信息化工具或系统至少1篇、专利不低于3项。

(4)人才培养:培养学科、科研信息化交叉人才,至少1名。

(5)专业化服务:建立以应用问题为导向的创新研究长远运维机制。

5.基础条件

       牵头承担单位应具备如下基础条件:

(1)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和召集人应隶属中科院,应为中科院“十三五”规划重大突破的牵头单位。

(2)课题负责人过去在承担的各类任务中没有不良记录,在该方向具有长期的相关工作积累,具有稳定的科研团队。

(3)具有软件研发基础,理论方法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现有信息化应用已得到国际同行高度认可。

6.支持年限和经费

       该任务支持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课题执行期3年,即2018年-2020年。每课题经费额度不超过600万元,其中,中科院信息化专项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单位配套经费与信息化发展经费比例不低于1:1。

7.遴选原则

(1)体现科研信息化平台对各重大突破学科领域的支持服务作用,依托中科院现有网络、高性能计算、数据存储等基础设施优先。

(2)支持服务于中科院重大突破的科研信息化应用建设。

(3)优先支持学科领域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的团队。

(4)申请单位须提供50%以上的匹配经费。

(5)经费支出中以设备采购为主的课题不支持。

(三)面向研究所重大突破的科研信息化应用示范

1.课题申报名称:面向XXX的科研信息化应用

2.课题目标:

      针对中科院研究所“一三五”规划中的重大突破对科研信息化应用需求,借助信息化手段直接支持科技创新,力争取得有国际影响力的应用成果,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成为我院科研信息化平台的有机组成部分。

3.课题内容:

       围绕基础前沿交叉、先进材料、能源、生命与健康、海洋、资源生态环境、信息、光电空间等领域,构建不同应用问题的科研信息化应用,利用数据与计算手段,深入实际的解决重大突破中关键性问题,提升核心竞争力,研制行业共享的应用软件系统、分析系统、领域应用工具等,并通过典型应用进行示范验证,通过信息化资源带动本领域科技创新,产生学科内国际先进的科研信息化应用。

优先考虑的方向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

4.考核指标

     申请单位重点依据(但不限于)下列考核指标类别,根据各自学科和领域科研信息化的特征,提出定性、定量的考核指标。

(1)成果产出:有效支撑研究所“一三五”规划重大突破中相关科技产出,充分发挥科研信息化工具及手段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起到关键性作用,产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成果。

(2)应用软件:所产生科研应用工具、软件或科学计算软件系统应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如:科学计算系统具备一定扩展性(万核并行效率不低于30%),浮点性能达到国际同等水平;分析系统设计与方法具有一定针对性,分析性能达到国际同等水平;工具类具有普适型,具备较强的推广示范价值。上述软件系统、分析系统、工具应部署到中国科技云上。

(3)科研产出:产生高水平文章不低于7篇,其中包括科研信息化工具或系统至少1篇、专利不低于1项。

(4)人才培养:培养学科、科研信息化交叉人才,至少1名。

(5)专业化服务:建立以应用问题为导向的创新研究长远运维机制。

5.基础条件

牵头承担单位应具备如下基础条件:

(1)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和召集人应隶属中科院。

(2)课题负责人过去在承担的各类任务中没有不良记录,在该方向具有长期的相关工作积累,具有稳定的科研团队。

(3)具有软件研发基础,理论方法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现有信息化应用已得到国际同行高度认可。

6.支持年限和经费

       该任务支持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课题执行期3年,即2018年-2020年。每课题经费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其中,中科院信息化专项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申请单位配套经费与信息化发展经费比例不低于1:1。

7.遴选原则

(1)体现科研信息化平台对各重大突破学科领域的支持服务作用,依托中科院现有网络、高性能计算、数据存储等基础设施优先。

(2)支持服务于中科院重大突破的科研信息化应用建设。

(3)优先支持学科领域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的团队。

(4)申请单位须提供50%以上的匹配经费。

(5)经费支出中以设备采购为主的课题不支持。

三、 受理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2017年9月8日前,申报人告知申报意向(含联合建设);

2017年9月17日前,申报人结合具体情况,编写《中国科学院信息化专项课题申请书》(其中经费预算需会同财务资产部共同编制);

2017年9月18-19日,复核完善申报材料,并装订一式四份印刷版项目申请书(A4纸打印,左侧平装成册);

2017年9月20日,由科技发展部正式上报。

(备注:作为课题牵头单位限申报1项,将视申报情况组织单位内部评审)

联系人:马月红,86621745,mayh@nimte.ac.cn

                                                                                科技发展部

附件:

1、中科院科研信息化应用工程课题指南

2、中国科学院信息化专项课题申请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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