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研究所: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的双边工作计划,双方将在2017年共同资助中国与瑞典科研人员之间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含小型双边研讨会)项目。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瑞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60万瑞典克朗。
3. 资助内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瑞典的国际旅费和在瑞典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资助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
4. 项目执行期:3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 中瑞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STINT)递交项目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瑞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www.stint.se/en/scholarships_and_grants/joint_chinasweden_mobility。
三、限项规定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2.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 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69676.htm)
五、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9月26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16时,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公共节假日期内不予接受。请于9月20日前网上完成第一次提交,我部将及时反馈形审意见,并协助完善。
六、附件:
1. 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
2. 合作协议模板
七、联系人:赵旭霞,86693725。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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