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研究所: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于1992年1月23日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在此基础上,双方在2014年7月2日召开的中韩基础科学联委会第18次会议上达成共识,自2014年起共同资助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解决两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并推动两国科技发展。请踊跃申报。
一、2017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1. 经双方协商,2017年度NSFC-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领域为“光催化剂研究的新策略(Mechanistic Approach on Photocatalysts)”,申请代码为:B01、B03、B07。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上述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7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7年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为2个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经费资助(直接费用),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NRF向韩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请注意:每个项目中方专家的申请经费不得超过200万元(直接费用),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中韩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NSFC-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四、申报要求(请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68790.htm)
五、受理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7月21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所内推荐时间节点:
6.16-6.26 与合作方沟通,提交申报意向
6.27-7.15 咨询答疑,申报书撰写
7.16-7.19 形式审查,反馈修改意见
7.20-7.21 网上提交,打印纸质件,盖章寄出
六、项目管理
赵旭霞 86693725,zhaouxxia@nimte.ac.cn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组织间合作项目,需双方分别向各自资助机构提出申请,项目内容及考核指标需保持一致。我方经费支出包括与国际合作相关的科研费和我方人员国际旅费、对方来访人员当地费用。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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