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现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申报2018年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申报。相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优化建设布局,明确领域(学科)方向,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推进建设。根据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10+1”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要求,以提升我省技术创新能力、学科领域影响力和研发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为主要目标,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智慧交通、节能环保、重大及高发疾病精准诊治等研究领域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2000万元以上。
(二)拥有学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有创新意识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有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专职科技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60%。实验室主任在依托单位工作二年以上。
(三)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或行业技术进步龙头作用,具备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四)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五)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和发展中,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在政策和经费上予以持续支持。
(六)对基础条件好,但尚未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予以布局建设。不支持重复建设,不支持高校同一学院(系)多个建设。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未按《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15〕31号)有关规定按期验收的,原则上本年度不支持其依托单位申报。
(七)依托单位积极主动开展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开展对外服务,有较好的创新券推广应用实绩。
三、申报方式及院内组织流程
(一)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1、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进行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一按照“浙江省XXX(核心研究方向)研究重点实验室”或“浙江省XXX(核心研发方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并按拟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名称在网上注册登记后填报相关材料。
2、申报书须经依托单位审核并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后报省科技厅,同时从“浙江省科技创新云平台”下载申报材料,按A4胶装双面打印(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分别装订)。
(二)院内组织流程
1、意向申报:即日起至2017年6月13日前;
2、科技委评议: 2017年6月20前。请申请人在《关于开展中科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省重点实验室、市创新团队征集及科技委评审的预通知》(http://rd.nimte.ac.cn/view-12578.html)的基础上,结合本通知的最新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和汇报ppt,做好所内答辩准备;
3、正式报送:实验室于2017年6月2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6月24日前完成纸质材料申报(一式两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月红,86621745,mayh@nimte.ac.cn
附件: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申报2018年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2、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3、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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