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所: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MAECI)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7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意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请各所积极组织申报。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
• New materials,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two-dimensional systems and graphene(请选择申请代码E02);
• Environment,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urban circular economy(请选择申请代码G0411或G0413);
• Physics and astrophysics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quantum technology and dark matter(请选择申请代码A0301或A501);
• Health,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personalized medicine, genomics and chronic diseases(请选择医学科学部申请代码).
中方申请人需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直接费用每项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等。
3. 项目执行期:3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意大利合作者应符合MAECI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MAECI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意(NSFC-MAECI)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 “中意(NSFC-MAECI)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4.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请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68467.htm
五、所内申报时间节点
5月8日-5月12日 明确申报意向,告知我部备案
5月13日-6月10日 网上提交初稿,科技发展部形式审核
6月11日-6月14日 申请人根据我部反馈意见修改补充
6月15日-6月21日 网上提交基金委,打印纸质件盖章寄出
六、联系人:赵旭霞,86693725,zhaoxuxia@nimte.ac.cn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我部。
附件:1. 合作协议参考范本
科技发展部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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