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所: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荷兰科学研究组织(NWO)双边合作协议, 2017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荷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请相关研究所积极组织申报。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Supramolecular Chemistry and Catalysis(详见附件1)。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B02或B03填写中文申请书,不符合本规定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直接费用)为每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等。
3. 项目执行期:4年(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执行期与指南规定不一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荷兰合作者应符合NWO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WO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荷(NSFC-NWO)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3. 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参与承担或者参与申请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4.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请详见征集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68454.htm)
五、申报工作时间节点
5月3日-5月8日 意向收集
5月9日-6月30日 受理咨询,签署协议,撰写申报书
7月1日-7月09日 项目审核、修改
7月10日-7月14日 网上提交,上报纸质件
六、科技发展部联系人:赵旭霞,86693725,zhaoxuxia@nimte.ac.cn
七、附件:
1、征集领域
2、 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
3、合作协议参考范本
科技发展部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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