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属部门:
为做好我单位2017年度科技奖励申报工作,现向各位老师征集2017年科技奖励申报意向,请参考以下科技奖励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目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已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其中推荐项目(人选)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4.2015年、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二、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
参考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2), 2017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拟于2017年1月中下旬启动,推荐项目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推荐项目成果应是登记五年以内的科技成果;
2.推荐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成果,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
3.推荐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开发类项目成果、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成果须推广应用2年以上;
4.推荐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成果的作品须公开出版发行3年以上;
5.财政经费支持的各类计划项目成果,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三、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
参考宁波市科技局《关于2016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3),2017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拟定于2017年3月启动,推荐项目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推荐项目提供的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或技术应用时间应在一年以上,并产生社会或经济效益。软科学项目应在一年前已验收并经实践验证的项目;
2、推荐项目已列入市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验收后推荐;
3、第一完成人只能在一个推荐项目中作为前三位完成人参加科技奖评选。
四、其它省市、行业奖项
科技奖励不限于申报前三类,也包括参与申报其他省市、或者行业类奖项。 由于其他省市和行业类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无统一参考材料,若您有申报意向,可提前联系我部,以便有针对性的组织。
请有意申报2017年科技奖励的团队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意向反馈至我部,以便我们提前组织2017年度科技奖励申报工作,谢谢!
联系人:杜旭东( 0574- 86324650,13805817166,duxd@nimte.ac.cn )
王 晶( 0574-86685172,15757456069,wangjing@nimte.ac.cn)
附件1: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16年度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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