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和斯洛伐克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斯科技合作委员会将于2012年下半年召开第六届例会,商定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结合国家科技发展计划选择项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项目均可。
2.项目应于两年以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项目申报单位已和斯方合作伙伴建立联系。
4.对于列入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项目合作双方在规定的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
二、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
2.中斯双方项目合作单位分别向两国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斯方主管部门为教育部科技司和研究发展署)。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报送的项目申请无效。
三、申报和执行通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所内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1日。
详情请见:http://www.most.gov.cn/tztg/201203/t20120304_92953.htm
联系人:赵旭霞 86693725 18067352240
科技发展部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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