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碳基能源转化利用的催化科学”重大研究计划的总体工作安排,现公布本重大研究计划2016年度项目指南(具体项目指南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2/info52827.htm),结合宁波工研院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请积极申报。
一、2016年度拟资助研究方向
本重大研究计划前期主要以“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在要求和资助强度上有所不同。对探索性强、选题新颖的申请将以“培育项目”方式予以资助;对具有原创性、有一定工作积累、有望取得重要突破的申请将以“重点支持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鼓励材料、物理、工程热物理等来自不同学科的研究队伍共同参与申请。拟重点资助以下方向:
(一)涉碳化学键(如C-C、C-H和C-O等)催化活化的新机制。
发展通过催化剂表界面结构调控以提高催化特性的新方法;研究甲烷等低碳烷烃活化以及煤、重油、生物质等稠环大分子的精准活化直接获取液体燃料和化学品的新途径;探索外场对涉碳化学键催化活化过程强化新机制。
(二)C-C键偶联的精准控制及合成气转化的新概念。
研究催化剂表界面原子结构及缺陷态的调控规律和反应分子(如CO和H2等)在催化剂表面的吸附和反应机理,探索在催化剂表面和分子筛孔道中C-C键形成和偶联增长的精准控制策略及机制。
(三)碳基小分子电催化转化的新探索。
调控电催化剂结构和性能,构筑电催化表界面新体系;研究电催化碳基小分子活化转化新机制,重点支持高温和非贵金属体系相关研究,着力提高过程效率,实现电能向化学能高效转换和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储存。
(四)催化表界面表征与理论模拟的新方法。
发展适合于催化反应原位-动态环境和涉及外场作用条件下对催化表界面进行高灵敏和高分辨表征的新技术和新理论;建立催化过程多尺度理论研究的新方法,注重催化过程的动态模拟。
二、2016年度资助计划
2016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20-25项,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4项,直接费用的资助强度300-4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遴选项目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实现总体目标,本重大研究计划要求:
1.鼓励开展前沿领域探索性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原创性的催化表界面新概念、新理论、新体系、新方法的研究。
2.鼓励多学科实质性交叉合作研究,特别是数理、材料、化学、化工等学科间的相互交叉。注重理论与实验的有机结合。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4.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碳基能源转化利用的催化科学”,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研究计划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五、申报时间
如有申报意向,请于2016年8月19日下班前告知我部。我部形审审查时间为2016年9月12-20日(12-18日为电子版审核时间,19-20日为纸质版审核时间),2016年9月21日将正式上报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两份)。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科技发展部。
联系人:顾勰民, 联系电话:86324623,13777115039;王古月86685172,15168552932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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