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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征集通知
日期:2013-04-11, 查看:1363 字体大小:

院属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1〕176号)精神,为确保201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外〔2008〕49号)规定的要求,同时要结合十大科技专项、十大成果转化工程的实施,精选符合十大专项、十大转化工程实施目标和要求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项目类别和申报要求
   1.合作研究项目。合作研究项目均为公益性项目,项目要求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学研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与国外合作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人员互访和交流时间每年有2个月以上。宁波材料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不超过3项。项目支持力度大致为10-20万元。
   2.再创新产业化项目。再创新产业化项目要求以产业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单纯的设备和生产线的引进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项目原则上要求以企业牵头组织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必须在有明确合作企业和产业化应用的前提下才可组织申报。鼓励企业引进国外高技术研究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鼓励引进国外创新团队携成果来我省产业化。优先支持研发投入500万以上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三、申报方式
   通过浙江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在线申报。
  四、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所内提交时间:2012年4月15日前。
   浙江省科技厅通知请见
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2/0101_29300.htm
  五、其他
   浙江省科技厅拟于2012年10月23日组织召开“2012中国·浙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大会”。立项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将负责邀请国(境)外合作专家参会交流,同时将筛选一批项目参加大会现场签约。请项目申请人同时填写拟邀国(境)外合作专家情况表(见附件),于3月25日前提交至科技发展部。
   联系人:赵旭霞 86693725   马骥 86685114

 

                                                      科技发展部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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